今天是:
365体育投注官网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28 17:29   

365体育投注官网党组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鄂党发〔20149号),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全局系统要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职,明晰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以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监督、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责任落实体系。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肩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听取、分析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局党组、各局属单位每年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依据《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4.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从严监督组织纪律、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规定和市委21条配套规定的落实,坚持不懈地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我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5.局党组支持查办案件。局党组支持纪检组依纪依规履行职责,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组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6.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明确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要求、方法、路径、平台,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7.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和我市的实施细则,研究制定符合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开展社会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8.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确定本部门的职权,制定职权目录,列出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除个别涉密事项外,其他事项办理结果一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着力推进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履行领导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推动责任落实。定期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带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教育监管。每年与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强化问题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每年为本单位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

  4.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督促并纠正。

2.推进预防腐败。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等决策部署,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

3.加强日常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约谈、接受述职述廉等形式,对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加强教育,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分管领域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每季度对分管领域负责人至少约谈1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坚持廉洁自律。落实好示范带头责任,坚持以身作则,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检查责任落实。要对照《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认真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

  纪检组是党章赋予履行监督职责的专门机构,对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驻局纪检组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把监督、执纪、问责扛在肩上,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一)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等纪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内容、重点对象,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形成常态。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四)严肃查办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建立和完善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方法、程序。

  (五)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积极探索有效途径,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七)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央、国务院印发〈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201019)、《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发〔201219)及我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严肃追究责任。

(八)强化自身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自律和内控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机制,狠抓队伍建设,实行查办案件回避制度。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机制和推进措施

  (一)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每年11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局属单位每年11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报告上年度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局党组和各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主要负责人向单位党员干部全体会议进行述责述廉,并进行测评。局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报市委和市纪委,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报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

  (三)廉政谈话制度。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主要负责同志,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责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四)约谈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社会评价、政风行风社会满意度测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案发情况等,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及时纠正。纪检组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常态化传导责任和压力,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定期研判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查指导,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全面了解和掌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实际困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实行“签字背书”。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局党组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七)考核制度。党组对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要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检查考核,将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行政问责、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通报。领导班子考核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当年度被评定为“一般”或者“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或者“差”等次的,视具体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作出组织处理。领导干部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结论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当年度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不得列为考核年度下一年度选拔任用的对象。

    (八)严格落实问责规定。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按照《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执行。对于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主办:365体育投注官网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大街
电话:0477-8582755 蒙ICP备14002595号-1 蒙公网安备1506030200018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