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各所属单位:
2015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营造风清气正、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日期间,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旅游景区门票、土特产品等任何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二、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和管理,并带头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坚决防止不良风气蔓延,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三、局纪检组将在节日期间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通知精神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予以通报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