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鄂纪发〔2015〕5号)精神,切实做好重要节点“四风”问题高发的防范工作,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治理工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与要求重申和通知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严格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纠正“四风”必须持之以恒。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及我市21项具体意见精神,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两节”期间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从严从重追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节日期间局纪检组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 明察暗访力度和深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