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防范,完善各项廉政制度机制,形成实际有效制约腐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保障就业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加强党风廉政理论教育,为就业事业提供思想保障
就业部门是服务民生的窗口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是就业部门干部的重要职责。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为群众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非常重要。制定并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计划,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完善并重点落实“一把手”讲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党课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政的带头作用。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职工严守制度、坚持原则,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在日常学习中,做到思想政治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业务知识学习与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共同学习。
完善监控机制,让就业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人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人员之间的互相监督。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行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就业工作。
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查找廉政风险点,结合就业工作实际,突出重要岗位,采取自己查、群众提、互相找、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找全找准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预防腐败滋生。
坚持民主集中制,为就业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了民主议事规则,确立了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就业工作事项决策均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就业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干部录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坚持民主评议,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投票,按照民主意愿确定干部职工的提拔任用及调整,确保工作人员在就业工作中的积极性。
坚持重大项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坚持“大件物资采购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原则,对大件物资采购进行严格管理,民主决策。使采购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进行。
坚持业务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通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兑现制度,各类补贴发放采取申报、审核、集体讨论决定、上报审批、发放、跟踪监督的流程,确保各项补贴资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