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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23 11:30   

 

2011年11月,经自治区社保局推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11]61号)正式将我局列为2011年度国家级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2015年10月19日,我局自我评价小组按照《自我评价工作方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对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要求,通过查阅试点项目验收材料和现场查看的方式对试点项目进行了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得分为98分。形成如下自我评价意见: 

一、领导和组织工作得力 

为了确保试点项目的顺利启动,根据365体育投注官网《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146号),首先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把手亲自担任试点领导小组组长,人社局分管局长、社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特别邀请标准化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副组长,质监局标准化科科长为领导小组成员,以便于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办公室”,2012年4月,通过公开招聘,聘用6名工作人员,由市社保局业务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具体负责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调查研究、资料搜集、实施方案编制、标准文件的草拟、标准的实施培训等工作,为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办公场所、工作人员、项目经费全部到位,2012年4月份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2012年7月,为确保试点项目的实施,从各科室确定部分标准化工作兼职工作人员协助标准化试点项目办公室做好本科室标准化工作,并明确了其工作职责。

二、完善的服务设施设备

市委政府根据“两条腿走路、软硬件齐上”的原则,于2012年4月,正式决定,总投资1.2亿元,在康巴什新区核心地段,收购文明地产在建框架式建筑21500平米,按国家标准建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并一并解决人社系统10个所属单位的办公场所。

2014年2月份,按照国家标准装修后,大楼正式交付使用。共12层,总建筑面积21500㎡,其中按国家标准属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功能区占用5576㎡,一层经办服务大厅2815㎡。

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相关设施设备运转顺畅,业务支持区实现了网络化、电子化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标准化计算机机房、业务窗口监控系统、定点医疗机构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监控系统和保安监控系统,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 电子业务培训室、视频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厅等均运行良好。

三、建立了完善的标准体系且标准实施和持续改进工作系统有序。 

(一)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并结合两次考察学习,按照GB/T 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要求,我们建立了初步的标准体系框架,并于2014年9月1日发布《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编制导则》(Q/ESB JC101.05-2014)开始运行标准体系,在后期实施过程中我们又对标准体系进行了完善。我市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分为“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三部分,共计117项标准,其中引用国家和行业标准32项,制定经办机构标准85项,包括服务通用基础标准3项,服务保障标准16项,服务提供标准66项。

(二)标准实施及持续改进工作系统有序

为加强已发布标准的宣贯实施,制定《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标准实施计划》对标准实施措施以及实施时间段进行了明确。成立了“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小组组长。117项标准分三部分于2014年9月1日开始到2015年4月1日全部实施,各科室按月填写《标准实施记录表》,项目办负责收集整理记录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反馈。标准实施后按月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示或传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根据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服务规范》(Q/ESB TG301.1-2014)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通过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评分统计结果以及历次检查、抽查结果来看,服务人员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满足标准要求。

四、标准宣贯培训到位

2012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动员会”,我局局长祁福海同志和副局长袁文明同志参会后,向全局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借此开启了标准化知识培训、宣贯的序幕。

我们一是积极派员参加人社部、自治区质监局和市政府组织的各种标准化工作学习培训;二是为使标准真正融入日常工作,多次组织本局及全市社保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学标准、用标准的培训,并编制了《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应知应会手册》;三是针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服务规范》等标准,特邀鄂尔多斯市职业学院的礼仪老师以及项目办工作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根据标准体系,按照业务分类、人员岗位分批培训;四是通过标准化工作简报及职工大会、部门例会等,广泛宣传标准化工作经验和活动信息;五是为巩固培训学习成效,组织了全体职工参加的标准化知识闭卷考试,使全体干部职工人人都能熟悉标准文本,个个都按标准化要求办理业务。

五、试点成效显著

(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经办服务大厅实现标准化

一层经办服务大厅2815㎡。分为六个功能区块:柜台受理服务区、接待洽谈区、自助服务区、等候休息区、综合服务区、咨询服务区。设有排队叫号系统,实现了服务柜台开放式服务,还配置了各种便民设施,如取款机、填单台、自助服务设备。同时,服务设施设备完好和卫生清洁等均列入标准化管理。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服务大厅场地狭窄、设施简陋、站立等候等状况,建成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合一”,“社保、医保、就业、地税、金融、商险六位一体”的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二)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品牌效应进一步增强

随着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实施,通过对各个业务环节的标准化要求,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在我局内实现了高度规范和统一。服务对象可以从大厅电子显示屏随时了解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可以通过12333服务平台咨询相关政策,可以通过手机APP以及大厅自助查询系统随时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也可以通过关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国家、自治区及市内社会保障工作动态,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的推行,使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礼仪、服务态度有了明显改善。对服务对象发放的满意度调问卷,统计满意率为98%,表明了我局社会保险标准化服务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获得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认可。并荣获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1-2013“优质服务窗口”、2012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优质服务窗口”等荣誉。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几年来,通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我们对标准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品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验,同时,我市的社会保险服务也得到了实质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难点,一是标准化专业知识及专业人才欠缺的问题短时间内尚不能根本改变,二是标准化经费不能明确落实,直接影响到旗区试点的推广及标准化培训工作的力度。

标准化已成为我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市社会保险服务长足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将不懈的为之努力,及时地完善标准,将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不断引向深入,为鄂尔多斯市的民生保障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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