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改革创新 攻坚克难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12-27 17:22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市委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两会”以及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今年人社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会儿,荣昌平副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形势,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创业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9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23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以内;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1.06万人,帮助21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保持了动态清零;全市培训各类人员3.1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技能培训1.75万人、创业培训4738人、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 9375人;共为3966户个体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2亿元,以上指标均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数。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器作用,为83家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4711万元。圆满完成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国家和自治区验收。全市共建成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26家,入驻企业3000余户,吸纳就业9000余人,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着力推进“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累计兑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资金880万元,全年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高校毕业生1.97万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将原有的市本级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进行合并,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功能的充分整合。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9.91万人(其中包括离退休人员5.29万人),当年基金收入35.92亿元、支出19.17亿元、当年结余16.7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52.15万人,当年基金收入7.43亿元、支出7.51亿元、当年结余-0.08亿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6.34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9.41亿元、支出13.87亿元、当年结余5.54亿元;失业保险参保20.4万人,当年基金收入2.54亿元、支出1.22亿元、当年结余1.32亿元;工伤保险参保26.22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66亿元、支出1.10亿元、当年结余0.56亿元;生育保险参保24.45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19亿元、支出0.92亿元、当年结余0.27亿元;新农合参保91.85万人,基金收入7.62亿元、支出6.99亿元、当年结余0.63亿元;全市五险基金年末累计滚存结余208.73亿元,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均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了167元,平均养老金水平每人每月达到2996元(包括地方生活补贴300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了5元,平均待遇水平分别达到580元、34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了64.4元和66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75%、65%,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我市还实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并达到了自治区较高水平。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在自治区指定的6家“两定”机构实现了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异地就业住院即时结算工作逐步推进。全市各级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已全部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平稳运行。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40万张,达到户籍人口的69%;全面建设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74个,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596个,实现了街道、乡镇、行政村的全覆盖,并通过了自治区人社厅专项督导组的检查验收。市社保局被国家人社部评为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乌审旗社保服务大厅、东胜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伊旗社保服务大厅、东胜区建设街道办事处亿利金威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被自治区人社厅评为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强人才政策创新,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政策,在充实完善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了政策覆盖面,系统性更强、针对性更突出。累计投入3960万元用于兑现各项人才政策和开展各类人才活动。全年新增高层次人才413人,高技能人才4000人,人才总量达到32.8万人。新获评自治区级“草原英才”5名、创新创业团队9个,入选人才项目支持引领计划项目4个,整体获评数量在各盟市中居于前列。顺利完成了2015年度和2016年度市级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评选出市级“三类英才”共71名,人才团队18个、基地5个。成功承办了第四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鄂尔多斯分会场活动以及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内蒙古选拔赛、鄂尔多斯市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全国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表彰大会上,我市丁明磊和郑桂杰分别获得了“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荣誉,其中郑桂杰作为“中华技能大奖”代表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大力推进人才服务平台建设,设立了驻京、驻沪人才工作站和内蒙古5所高校驻我市的大学生实训基地。印发了《2016年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共有706人取得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535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完成了我市2016年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考务工作,共录用公务员104人;完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蒙汉兼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113人,“阳光考聘”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加强了对平时考核试点单位的培训和指导,考核激励作用更好地凸显。草拟了《关于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实施意见》,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确保了公车改革工作的平稳运行。继续巩固“吃空饷”治理工作成果,加强了对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的整改消化,市直行政单位超职数配备的122名科级干部已消化116人,消化率达到95%,如期完成市委下达的年度消化任务。加大了档案室硬件建设投入,完成了对现有干部人事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定“四类”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组织了公务员能力提升、职业能力建设、创新创业人才能力提升等赴外培训班15期,共培训750人次。全面推行军转干部赋分选岗安置办法,20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提高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兑现了苏木乡镇工作补贴。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出台了《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六)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工作,全市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单位5568家,备案人员150755人,备案率达到90%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两网化”建设,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539户,办结投诉举报案件175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1.2亿元,涉及劳动者0.78万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全市受理争议案件1122起,涉案人数为1495人,涉案金额为9281万元亿元,审结1175起(其中包括2015年累计未结案),结案率达到97%、调解成功率达到80%。

(七)人社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高标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延伸“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严的纪律、严的要求挺在前面,注重警示教育,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执纪,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展现了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同时,我们还编制了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社事业发展作出了总体设计和科学安排。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人社厅正确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旗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和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向多年来始终关心、支持、理解我们工作的各位领导、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二、认真分析当前人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017年,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人社部门落实民生任务、守好民生底线,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实现充分就业任务依然繁重。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我市部分行业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和结构性失业问题逐渐显现,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拓宽就业空间促进就业。产业转型升级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新要求,企业招工难、技工短缺和高校毕业生供求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表现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水平,增强创业就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方面的针对性、实效性。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压力持续增大。受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保待遇刚性支出加大、享受待遇群体增多等因素的影响,社保扩面征缴空间收缩,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加大。个别旗区居民养老保险由于财政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其中市本级当年应补23869万元、入财政专户14801万元,旗区当年应补27822万元、入财政专户16040万元,市旗共欠补20850万元)、享受待遇人群增大(实际缴费人数较上年增加3.92%,养老金领取人数较上年增加10.17%)等原因,导致当期基金出现0.08亿元的负结余,造成出现了挤占个人账户基金的现象,严重影响到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各旗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个人账户实帐管理的要求,及时汇报政府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专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上划、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人才支撑发展能力还不强。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总量偏低、结构不够合理,柔性引进人才较多,本土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总量较少,与人才强市和实施创新驱动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才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提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需加强。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有些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体现还不够充分。一些单位和领导对怎样履行好主体责任还存在模糊认识,履行“一岗双责”还没有完全到位,压力传导一定程度上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不够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冷、硬”,“不作为、慢作为”和组织纪律不强、自由散漫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日常监督管控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主要工作

今年,全市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重求进,守住民生底线,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

(一)推动充分就业创业。一要持续扩大就业规模。要结合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同时,加强人才招聘和职业培训等公共服务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对接,积极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二要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继续推进“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加强农牧民工服务工作,促进农牧民工稳定有序转移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及时跟进技能培训、劳务对接、创业扶持、就业服务等工作,通过“一人一策”的精准就业脱贫措施,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做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三要扎实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创业鄂尔多斯”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的创业扶持模式,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解决融资难题、降低创业成本,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四要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顺应产业结构需求,积极打造区域特色培训品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盟市级就业技能培训品牌申报认定工作,创建自治区级特色品牌、精品专业和盟市级特色培训品牌。加强家庭服务业师资培训、启动家庭服务业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家庭服务业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强做大,力争创建国家“千户百强”和自治区“百户十强”等家庭服务品牌,推进家庭服务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拓展就业空间。五要着力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旗区要整合设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性服务机构,力争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标准化。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失业风险预警机制。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今年,国家将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自治区也将作出相应安排,我们要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动落实,妥善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举措平稳推进。着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旗区要尽快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加快推进本地区信息采集和参保登记工作进度,按照自治区要求,6月底前信息采集率达到85%、参保登记率达到75%,9月底前务必全部实施到位,实现基数核定、待遇发放、转移接续、基金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继续推进医疗付费制度改革,扎实有序开展按病种付费,在项目付费基础上,试点按床日付费和综合性付费,各旗区要积极行动,做好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控制次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总结经验,强化对医疗行为的监管,不断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大力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尽快组织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系。二要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我市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已被市委列入2017年度重要改革任务,各旗区务必高度要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人员和经费,根据自治区统一下发的数据比对结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抓紧组织开展入户调查、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以新建、新入住、股份制、私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及符合条件的人员为工作重点,通过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认真落实转移接续政策等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参保缴费,同时要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合同备案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扩大参保覆盖面。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城乡居民就近参保和新生儿免费参保政策。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实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稳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三要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今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各旗区要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区和各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标准,确保待遇及时兑现。要抓好健康扶贫任务落实,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衔接,重点向贫困人口和大病患者倾斜。要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政策,坚决兜住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底线。四要强化基金资金监管。健全完善各类基金、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制度,重点做好费源稽核、待遇审批、基金支付等工作,严把基金收入关和支出关,堵塞管理漏洞,出现问题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规章制度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基金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监管力度,加大重复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核查处理力度,严厉打击骗保诈保行为。五是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在全市推广已发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服务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推进各旗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使我市整体上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

(三)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一要着力构建新的人才政策优势。我们研究起草的《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若干政策》计划近期提交市政府研究后正式出台。此次出台的政策涉及人才引进、评价、培养、激励、服务等各个环节,力度大、涉及面广,是指导未来一个时期全市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十分重要。各旗区在认真抓好《若干政策》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主动作为、深入谋划,积极推动人才政策创新,不断完善旗区层面的人才政策措施。同时,《若干政策》出台后需要市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配套办法的制定工作。二要加快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招才引智措施,在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高端装备、现代农牧业等重点产业和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生态环保等社会事业领域,培养引进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人才优势助推产业升级、社会发展。今年我市将作为主会场举办第五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活动,同时,新建的驻京、驻沪人才工作机构将正式运行。各旗区要充分借助这些引智平台,提早入手、精心准备,广泛征集引智需求和人才项目合作意向,根据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的人才需求,开展好招才引智活动和人才发展环境的宣传推介。三要不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职能。推进专家公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推动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设立“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和窗口建设。各旗区也要高度重视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为各类人才解决好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健康保健等实际问题,积极营造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人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积极为其创新创业排除困难、创在良好条件。四要积极推进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安排,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启用“内蒙古自治区人才资源信息库平台”,各旗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本地区、本单位人才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录入等工作,并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做好数据采集、录入工作,确保人才资源信息库平台顺利上线运行。

(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一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要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国家已经出台了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自治区也将出台配套措施,人社部门要吃透文件,吃准政策,科学界定实施范围,及时跟进分类后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全面推行公务员网上平时考核,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坚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用人员“凡进必考”,加大市直机关从基层一线遴选公务员力度。二要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加大对“近亲繁殖”“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问题的查办力度,进一步促进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三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把好审核关,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干部档案集中接收和数字化扫描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开展自查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巩固集中治理成果。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的综合管理,限期完成市直部门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整改消化全部任务。按照“总量控制,只减 不增,只出不进”的原则,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聘人员。四要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继续完善和推行军转干部量化赋分安置办法,拓展安置渠道,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同时,强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做好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调控,认真落实自治区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深入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规范和完善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政策和奖金制度,抓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要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创新组织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作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地方党政考核办法,完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加大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落实力度,全面实行劳动用工信息网上备案制度,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管理创新。二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健全仲裁制度,规范工作标准,加强调裁审衔接,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争议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和仲裁案件结案率。三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以劳动用工备案为基础,发挥劳动监察“两网化”功能,建立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继续开展劳动用工大排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认真履行人社部门的综合检查和协调职责,强化属地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同时,要健全治理清欠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七)着力提高和完善信息化建设水平。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重点加大全市城乡居民的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力度,确保完成2017年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75%以上的任务目标,同时,要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人事人才的人社全领域应用,使社保卡使用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功能,加强信息系统的一体化衔接,在与自治区部分盟市已经实现门诊、药店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实现全区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同时,拓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市。启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并轨,杜绝重复参保。依托全区一体化的信息平台,通过统一的生存认证设备,实现全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异地认证。建设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公务员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等业务的在线办理。

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动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人社部门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建工作“1+3”制度体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密结合人社部门的工作实际,层层传导压力,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要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执行主体责任不力发生问题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央明确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封口、继续抓,着力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这是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一是我们要在“学”上继续深化。要坚持聚焦学习内容,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准确把握《准则》《条例》要求,使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硬约束。要继续深入学习系列讲话,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更好的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我们要在“做”上继续延伸。要继续开展“立足本职岗位、争做优秀党员”等活动,推动党员亮身份、做表率。要严肃认真地做好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回头看”准备工作,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推进作风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人社部门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和我市具体规定,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抓早抓小,抓常抓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要密切关注作风领域新动向,严肃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大力实施人社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干部上讲台等多种形式,学理论、学业务、拓视野,提高履职能力,让每名人社干部都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要深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规范服务标准,简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与持续整治“三难”、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等相结合,在树立良好形象、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见成效。

(四)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要围绕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职称评审、考录招聘、考试鉴定和人才基金、社保基金、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等,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暗箱操作,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要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知边界、明底线、存敬畏。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小处着眼、从小处抓起,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病拖成大病。要继续开展人社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对“雁过拔毛”式的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管住大多数,坚决查处极少数,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刘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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