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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365体育投注官网     发布日期:2017-09-15 11:48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全市医疗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以及基金使用、管理和收支情况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汇总统计全市医疗保险工作各项指标、数据。经办管理市本级参保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本地和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待遇审核、稽核、支付工作;负责器官移植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协议书审批、签订、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兑现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补贴;承担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分级管理、日常巡查、年度考核以及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医保三大目录网络对照、审批、维护等工作。负责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发展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鄂尔多斯市医保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上下信息沟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指示,就机关整体工作部署向局领导和局务会提出建议;负责综合性公文的草拟和初步审核以及文秘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机关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协助领导做好职工年度考核奖惩工作;管理机关人事劳资;负责机关印章管理,上下来文的登记、拟办、督办,文件的打印,装订、封发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和党支部安排、组织各类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草拟会议决议、纪要,传达督促会议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提出和掌握机关行政费用预算。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车辆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品的购置、管理;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医院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制度,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及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定点医疗医疗服务协议的修改和签订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保费用增长,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参保人员医保权益;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掌握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情况及医疗服务费用支出情况,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根据医疗服务实际情况做好奖惩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申报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报销人病历审核及相关事项的检查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申报费用按月结算工作负责工伤、生育和自费住院参保人员费用结算;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实施标准三大目录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三大目录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向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定期传送监控结果,保障各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更加科学高效;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负责听取社会意见和参保人诉求,主动接受舆情监督,不断改进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协助公共业务完成市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参加各项医疗保险登记、申报、变更和注销工作;负责灵活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的划拨,市直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按规定完成个人年度帐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和核对工作;负责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为转往外地人员开具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核准、补缴年限的核定业务;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待遇审核科

  宣传贯彻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法规,指导旗(县)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受理重症患者转院、转诊的申请和票据的结算,并做好备案工作;负责外埠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和外埠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管理工作;负责对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用药和日常管理;负责参保职工、参保人员重特病患者靶向治疗用药的初步审查、审批登记及结算工作;协助劳动局工伤管理科做好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的病情前期调查工作;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参保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充报销的待遇初审及档案移交工作;负责解答有关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方面的政策咨询,并做好相关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稽核科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并配合单位领导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对市本级范围内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票据审核程序,强化对基金支出全过程的监管,开展对转往异地治疗人员的票据真实性的实地稽核工作;参与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对所签的服务范围、标准、项目、设施等医疗行为及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负责对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重大问题的查处工作;负责门诊慢性病的报销工作;组织享受体检待遇人员的体检工作;加强各旗区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证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严格稽核工作制度,注意收集违规信息,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请示、汇报,严密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 不定期撰写稽核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形成文字一事一报。

(六)财务科

  负责各项医保基金、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基金收支的帐务处理、与财政局、地税局对账处理、票据管理、本地、异地待遇支付、两定机构医疗费用拨付、财务资料管理、报表编制、分析核算、预算控制,对基金的使用、管理和运营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旗区各项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本级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审核全市各旗区统计报表,编制全市统计报表,并负责向自治区医保局报送。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预算收入总额为 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4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总额为 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2016年决算收入为352.14万元,本年支出为32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0.0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52.14万元,本年支出为323.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48.78万元。2016年决算收入与支出均未超出预算。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72.17万元,支出总计372.1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2.59万元,增长12.92%;支出增加42.59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单位业务较2015年增多,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费用增多。;二是医保异地就医平台刚刚启动,差旅费和日常办公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5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1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2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68万元,占88%;项目支出38.71万元,占1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2.17万元,支出总计372.1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2.59万元,增长12.92%;支出增加42.59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单位业务较2015年增多,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费用增多。二是医保异地就医平台刚刚启动,差旅费和日常办公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68万元,占88%;项目支出38.71万元,占12%。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3万元,较上年增加1.15万元;公用经费33.9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0.82万元、印刷费0.95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0.69万元、劳务费6.58万元、福利费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6万元、其他交通费20.0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2016年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较2015年增多。二、由于2016年为医保审计年,年初对各旗区进行审计,异地结算平台刚刚启动,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外地进行培训、出差,故2016年较2015年出差人次增多,差旅费较2015年有所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9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9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各项均未超出预算。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用于日常公车的燃油费,公车保养费,公车保险费,车均运维费2.6万元,较上年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2016年是医保审计年,年初对9个旗区进行医保基金检查。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刚刚启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去各地开会,燃油费较去年有所增长。二、由于2015年年底许多燃油费没来得及报销,导致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3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旗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来单位进行业务交流;二是接待旗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来单位参观异地就医平台。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5万元,比2015年增加12.02万元,增长54.81%。主要原因是:一、2016年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较2015年增多。二、由于2016年为医保审计年,年初对各旗区进行审计,异地结算平台刚刚启动,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外地进行培训,故2016年较2015年出差人次增多,差旅费较2015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尚未开展民生工程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骋越    联系电话:0477-8586861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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