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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365体育投注官网     发布日期:2017-09-15 10:27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承担全市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就业指导、服务和聘用合同鉴证工作;承担全市贫困家庭未就业大学生就业计划实施工作;承担全市人才信息服务、组织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和交流会;承担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集体户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才派遣、引进、输出等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培训、测评、评价活动;指导、管理、监督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及其服务活动;承担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及培训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的资格审查、岗前培训等工作;承担社会化专业培训服务以及全市人事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各项日常事务;全面主持中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直属支部党员的日常管理与服务;流动大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转出及日常管理;发展党员与开展党组织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编印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开展“三到两强”帮扶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部

本部门主要负责财务管理;高校毕业生报道、三方协议鉴证;贫困家庭未就业大学生登记;文件收发;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等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代理部

本部门主要负责单位或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及行政关系;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登记、保管、转出;出具商调函;流动人才出国、考研政审,出具相关证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才培训与创业管理部

本部门主要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就业见习;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三支一扶、社区民生”资格审查;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评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大学生创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为创业人员提供入驻咨询、政策咨询;依据《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鄂府发〔2014〕18号)和《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14〕321号),办理创业企业入驻、退园等相关手续;协助企业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创业园信息发布;创业园企业日常考核、安全管理、物业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才交流信息部

本部门主要负责根据中心工作计划有序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活动,保障中心网站、信息化平台的稳定运转,做好招聘求职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上报统计各类报表数据,赴外宣传招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50万元,年初预算支出348.50万元;2016年度决算中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10万元,财政上年结转结余309.48万元,收入总计701.58万元,2016年度决算中本部门支出356.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44.81万元,支出总计701.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我单位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负责全市创业就业工作,业务量增大。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746.88万元,支出总计746.8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1.33万元,增长10.6%;支出增加71.3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我单位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负责全市创业就业工作,业务量增大。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9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10万元,占99.12%;其他收入3.50万元,0.88占%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0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8万元,占55.6%;项目支出178.69万元,占44.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1.58万元,支出总计701.5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22.04万元,增长21.06%;支出增加122.04万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我单位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08万元,占49.9%;项目支出178.69万元,占50.1%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77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3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24.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调入2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4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84.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公车已取消;二是部分工作所需物品已进行购买,无需租赁;三是劳务费、印刷费均有所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33.3%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专项资金审计工作需要,工作人员需分赴旗区;二是部分工作需实地考察的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用车增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占80.8%;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19.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用于分赴各旗区进行专项资金的审计时的车辆燃油及维护,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公务用车治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5人次。主要用于招待部分外省市参观学习人员。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万元,比2015年减少40.18万元,降低85.8%,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压缩了政府采购项目,清点本单位现有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进行了集中管理,集中重新分配利用;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长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万元,比2015年增加1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整理清点老旧档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档案整理工作服务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单位此项工作尚未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477-858620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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