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为构建与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以标准化手段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我市社会保险标准化服务惠民中心已投入使用,并按照国家标准对经办大厅进行了统一,实现了就业和各项社会保险“一站式”业务办理。经过论证修改确定编写145项地区标准文件,现已初步完成75个地区标准的草拟任务,其中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岗位职责41项标准文件最终送审。制定印发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引用规范了服务用语35条,服务禁语40条,印发了《社会保险经办大厅服务规范(试行)》。同时,对经办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分别就业务经办政策、流程和服务礼仪进行了培训。将市本级27年8400多卷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和3572卷业务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同时建立了电子档案室。制定了档案查阅、借阅等10项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