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象:法人
责任部门:鄂尔多斯市社保局市直征管科 联系电话:0477—8586595
办理时限:实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周五下午不受理
办理地点:康巴什新区时代广场惠民服务中心一楼(市一中南门向西500米,21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
申请条件:
1、已在市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登记注册、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用人单位
2、单位首次参保登记一年以上。
3、未办理社保登记注销的用人单位,三年一验证,五年一换证。
设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259号)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令20号[2013])
办理材料:
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税务登记证、劳动用工备案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市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已办理了相关变更、注销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2、提交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书面申请书;
3、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或《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4、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
份数:各2份
签名签章: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表格下载:
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原编号(单位代码):
登记证编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1——企业、2——机关、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8.“参加险种及日期”栏目,在拟参加险种前打“√”。
缴费单位名称 | 电话 |
单位住所(地址) | 邮编 |
工 商 登 记 执 照 信 息 | 执照种类 |
执照号码 |
发照日期 |
有效期限 |
批 准 成 立 信 息 | 批准单位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 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缴 费 单 位 专管员 | 姓名 |
所在部门 |
电话 |
单位类型 | 隶属关系 |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
开户银行 | 户名 |
银行基本帐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税纳税人编码 |

1
参加 险种 及 日期 | 参加险种(√) | 参加日期 |
| 社会养老保险 | |
| 社会失业保险 | |
| 社会工伤保险 | |
| 社会生育保险 | |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 |
| 住院保险 | |
| 补充医疗保险 | |
备注 | |
社会保 险经办 机构审 核意见 | 经办人(章) 单位负责人(章) 社保机构(章) |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
2
版本:2007年第一版
社 会 保 险 注 销 登 记 表 |
| | 填表日期: |
单位名称 |
住所(住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单位类型 |
隶属关系 |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
开户银行 |
银行基本帐号 |
登记证编码 |
注销原因 |
备 注 | |
| | |
社会保 | | |
险经办 | | |
机构审 | | |
核意见 | | (章) |
| | 年 月 日 |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填写表说明
l、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后原社会保险登记证要交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 会 保 险 变 更 登 记 表
填表日期:
原 登 记 事 项 | 变 更 事 项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住所(地址) |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 责 人) | 姓 名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缴费单位 专 管 员 | 姓 名 | 姓 名 |
所在部门 | 所在部门 |
单位类型 | 单位类型 |
隶属关系 | 隶属关系 |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基本帐号 | 银行基本帐号 |
登记证编码 | 登记证编码 |
备 注 | |
社会保 险经办 机构审 核意见 |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缴费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单位:人,元
社会 保险 登记 有关 事项 年末 实际 情况 |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经办部门 |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参保 单位 职工 基本 情况 | 上年度期末职工人数 | |
其中:在岗人数 | |
上年度期末参保职工人数 | |
参保职工人数增减情况说明: |
参保 单位 缴费 情况 | 上年度核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 |
按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的人数 | |
按职工平均工资60%缴费的人数 | |
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 | | 实缴社会保险费总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应缴养老保险费 | | 实缴养老保险费 | |
应缴医疗保险费 | | 实缴医疗保险费 | |
应缴失业保险费 | | 实缴失业保险费 | |
应缴工伤保险费 | | 实缴工伤保险费 | |
应缴生育保险费 | | 实缴生育保险费 | |
| 欠费情况说明: |
参保单位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 |
备 注 | |
参保单位制表人: 社保机构审核人: 社保机构(章)
参保单位负责人: 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时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
3.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4.上年度期末职工人数:指上年度末参保单位所有职工的人数。
5.上年度期末参保人员人数:指上年度末参保单位所有参保的职工人数。
6.上年度核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指上年度社保机构核定的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总额。
7.按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的人数:指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费的人数。
8.按职工平均工资60%缴费的人数:指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的人数。
9.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指参保单位按照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
10.实缴社会保险费总额:指参保单位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总额。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详见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1——企业、2——机关、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8.“参加险种及日期”栏目,在拟参加险种前打“√”。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填写表说明
l、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后原社会保险登记证要交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时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
3.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4.上年度期末职工人数:指上年度末参保单位所有职工的人数。
5.上年度期末参保人员人数:指上年度末参保单位所有参保的职工人数。
6.上年度核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指上年度社保机构核定的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总额。
7.按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的人数:指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费的人数。
8.按职工平均工资60%缴费的人数:指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的人数。
9.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指参保单位按照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
10.实缴社会保险费总额:指参保单位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总额。
收费情况:无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前台审核→填报相关登记表→科室领导审核→业务领导审批→单位资料输入或做变更登记→核发或校验社会保险登记证。
注意事项:无